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醫師是不需要這張證明的
因為
一、我們的會員醫師都具備有衛福部「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資格。
二、依據特管辦法第24條規定,「整形外科專科醫師」可以執行下列所有的美容手術項目:
包括:
☑️臉部削骨、☑️臉部以外其他部位削骨、☑️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單次脂肪抽出量達一千五百毫升或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五千毫升、☑️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
全聯會所製發的證明書是給特管辦法規定非特定專科醫師以外有執行美容手術案例之醫師,取得該證明才能執行該項手術項目。
例如:醫師取的鼻整形手術證明,只能執行鼻整形手術,不像整形外科專科醫師是所有手術項目都能執行的喔。